劳动仲裁请指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5:23:10
我是2月进入公司开始试用期,试用期当日签订了试用期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合同。5月签订了正式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合同规定如果合同期间,可以双方协议离职。2、合同规定提出离职一个月内办理交接,一个月后然后可以离职。我提出离职申请后一个星期内办理了交接,然后离开,未满一个月。合同内容是在提出离职申请一个月内离开要赔偿培训费3000,但是事实上没获得过此项培训。没在劳动部门缴纳保险,而是让我写一个保险以现金方式发放的申请,每月发现金。公司目前以未到一个月离职为借口想要扣掉我的工资不发。我想申请劳动仲裁,目前的问题是由于搬家,我的试用期合同和正式合同都找不到了,是不是没有办法了?公司在北京海淀区。如果可以仲裁,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请教高人!万分感谢。

1 如果你没有参加陪训的话不用赔偿培训费
2 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缴社保
3 你离职前得让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单位不可以扣你的工资,但是因为你离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单位可以要求你赔偿
4 如果你非要仲裁的话带好你的身份证,在公司工作的证明,如:工作证,工卡
银行转账记录等

你只需有证明你是其工厂员工就可以了,其它的只用说,不用提交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