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2:44:03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爸爸妈妈有我和哥哥兄妹两,4年前妈妈去世了,今年爸爸也去世了,没有留下遗嘱,哥哥刚大学毕业而我还在打工,后来才发现留下的房子没有证件,现在想办土地使用证,该填谁的名字,是不是不可以填兄妹的名字,如果这样,我还有一定的继承权么,是不是要协商呢?又该通过什么方法协商?
想问一下,假如办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只写哥哥的名字,放弃共有权,请求哥哥给予部分必要的补偿是什么样的方式呢?是书面协议么,那么这个协议内容该怎么写?是签字生效么?还是需要公证出?或者口头协议也可以?
最后,作为女孩子可以得到一半继承权还是不可以呢?

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你们都可以把名字填上,如果你不打算出嫁,就一直留着这个双产权人。如果你要出嫁,算了还是留给哥哥吧。但你可以请求哥哥给予部分必要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