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中的“未被发现”怎么理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04:05:39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未被发现”怎么理解?什么才叫发现?是漏洞不?
谢谢。
“发现”是不是应该要有立案的程序?

不是漏洞的。有些违法行为是有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这也是“发现”了违法行为,但有些行为没有,比如一些赌博,几个人赌完了就散了,如果两年之内,没有人向公安机关举报,而且公安机关在工作中也没有发现这个行为,那么,过了两年之后,不能因为有人来举报就处罚那几个赌博的。

就是说 两年内 行政机关不知道这事
如果他发现了 你跑了2年 那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