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员工提供宿舍的同时,公司是否有义务保证员工人身安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1:01:29
公司在附近小区租了几套住房提供给员工住宿,如果员工非工作时间,在公司以外(包含在宿舍内)出现意外,如:被盗、人身受到伤害、遭遇不测等情况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

公司如何能够降低此风险?用转租或者签署其他协议的方式?
这个小区很特殊,小区物业不针对私人出租房屋,所有房屋必须以公司名义租下。
现在公司对这个问题很头疼,公司地点比较偏僻,就怕员工出现意外。

广东胡律师:

出现的意外单位不需要承担,不过如果是员工宿舍的话,公司是要提供一些安全保险;

建议最好是以员工的名义去跟出租房签定合同,公司把租金以房补的形式补给员工,这样对公司是有利的。

  一、所说情形,作为提供宿舍的公司,是其管理人,有义务保证员工人身安全。

  二、法律依据是:

  1、《劳动法》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修养和疗养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2、《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你所列举的情形都属于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处理。
公司有义务对宿舍的用电、煤气等事项采取安全措施。

公司也是承租人,只要不是公司原因导致该事件的发生,公司不需承担责任。

出租屋肯定有相关协议,在协议达成一致的条件下,应理解为员工知道出租屋的具体情况。而公司则有义务提供相应设施和条件。
问题中所说,非工作时间再公司外出现意外应与公司无关吧。特殊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