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转业干部无正当理由不报到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3:55:28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三章第三节第二十八条规定:转业、退伍、调动(分配)工作时,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离队)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不服从组织决定,无理取闹,干扰正常秩序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取消士官资格处分;

可以等到第二年继续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