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地 与 仲裁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04:48:57
合同中仲裁条款:仲裁机构在中国,仲裁法律是英国法律,这样的条款有效吗?
不好意思我在补充一下问题:

- 条款中明确了:1)仲裁机构的名称(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适用法律(英国)。这样算是‘法律适用不当’吗?
- 什么样的情况才算是‘法律适用不当’?
- 这种适用法律不在仲裁地点的情况对判决结果有影响吗?

谢谢。

可以,没有适用法律不当。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仲裁适用的法律。

仲裁条款必须明确约定由哪个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比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院等,仲裁条款中可以对仲裁使用的法律作出约定,仲裁条款的有效必须具备所有法定条件才行。

没有明确约定仲裁机构名称,并且法律适用不当,这个条款无效,到时候是不能提起仲裁的,只能转为诉讼。

仲裁机构和仲裁适用法律可以不一致,但仲裁机构必须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