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和继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3:16:25
爸爸去了后妈,两人登记后,房子户名是爸爸的,如果后妈去世后,那么后妈有权利写遗嘱把房子给她自己的孩子吗?这房子是他们两个人的公共财产吗?急~~~~~~~~~~~~
我该怎么办?急啊 ~~~~~拜托了!哪位高手来出出注意啊

如果房子名是婚前就登记的,那就不是个人财产。

这要看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登记后买的,即使户名是父亲,后妈仍然有所有权的,如果是登记前买的,那么就属于父亲的婚前财产,后妈无权将房子留给她自己的孩子。不过,如果是婚后的共同财产,后妈也无权将房子留给自己的孩子,因为房子的一半是属于父亲的,父亲还没死呢,房子怎么可能归她儿子,就算父亲死了也不能,因为房子的一半属于父亲,父亲的子女是有继承权的,后妈始终无法完全处分这间房子。

取决于房子什么时候买的。如果是与后妈结婚后才买的,那么属于共同财产。各人得一半,后妈写遗嘱把房子给她自己的孩子。如果是婚前买得房子,只属于爸爸一个人的,后妈当然无权利把房子留给她自己的孩子,因为这个房子根本不是她的。

楼上的说如果是共同财产,后妈也无法把房子分给自己的孩子的说法是错误的。如果是婚后共同财产,当然按照法定继承人,是爸爸,但是如果在遗嘱上另外指定继承人,是可以的。后妈有权利决定如何分割财产。

你父亲婚前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在无约定的情况下你继母无法享有。
但在你父亲去世后其个人财产即变为遗产,在无遗嘱的情况下按照《继承法》进行继承,继承的顺序第一继承顺序:你继母、你及你继母的子女,同一继承顺序一般均等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