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是抢劫罪还是抢夺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23:56:17
有一男子见A手拿钱包,顿生歹意,便偷偷走到被害人后面将其推倒,夺取钱包迅速逃跑,包内有5000元现金。哪位高手指点下?
请简单说下理由,谢谢各位。
将A推倒是不是可以认定侵犯人身权,且使其不能反抗?

这属于抢夺,虽然将A推倒,但这种“暴力”不置于使A受到伤害。两罪最大的区别在于实施犯罪过程中,抢劫罪对被害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方法,抢劫财物同时危害人身安全,而抢夺罪却始终不使用这些方法,不危害人身安全,通常表现为“抢了就跑”,若没有受到轻伤以上伤害,一般认定为抢夺。

很明显是抢夺罪的啊。
根据刑法规定,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楼主所说完全符合,而且没有指出被抢者受伤,更让我确定是抢夺罪。

再看看抢劫罪的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很显然,犯罪嫌疑人没有。

所以,肯定是抢夺罪了。

抢夺罪。
抢夺行为是直接夺取财物的动机,即直接对财物实施暴力,而不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暴力。

男子仅将A推到,并不算暴力。

构成抢劫,算是使用暴力,抢夺只针对财产

属于抢劫罪,不是抢夺罪。
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不同在于抢劫的犯罪过程比抢夺罪的时间要长,抢夺是指在瞬间就把东西抢走;而抢劫则是使用暴力去占有别人的东西。

将A推倒的行为符合抢劫罪关于当场实施暴力使其失去或不能反抗的构成要件,抢夺罪的构成是乘其不备的情况下实施的。
二罪之间最大的区别还在于抢劫是基于先人后物或先物后人,而抢夺只对物而不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