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满16岁的抢劫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4:24:17
题:甲15岁,一日在商场看见怀孕的妇女乙正在收银台付账,于是上前一把抢过乙手中的800元钱,转身向门口跑去。乙反应过来后,迅速追赶,快要抓住甲时,甲回身使劲向乙的腹部猛击一拳,致使乙流产。对甲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我的理解:1.甲的行为属抢夺行为,因抢钱数额不够较大及为满十六岁,不构成抢夺罪。
2.因是趁乙不注意抢的钱,未使用暴力等,不构成抢劫罪。
3.在乙快抓住时对乙使用了暴力,此时,若甲年满十六岁,则构成转化的抢劫罪;但是甲15岁,未满16,则不构成转化的抢劫罪。所以,甲为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不能以犯罪论处。

书上的参考答案:甲构成转化的抢劫罪。

我的问题:1.请问我的理解正确吗?书上的答案是否有误?
2.甲使劲向乙腹部猛击一拳,致使乙流产,算故意伤人致人重伤吗?

自学考法律硕士,来此求助解疑,望不吝赐教,谢谢!

答案错了吧?
这个转化是不成立的!
抢夺罪的认定是满16周岁的,即使其暴力守护赃物,但是其原罪也就是抢夺罪不成立就不能转化!
但是致人死亡或重伤,按故意杀人,伤害罪论处!
所以 甲应该按故意伤害定罪!
那个转化是肯定不成立的!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首先,14岁以上,16岁以下的青少年只需对法定的8罪负刑事责任,包括抢劫而不包括抢夺。《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所以1,书上的答案是正确的,。
2,甲导致乙流产,是间接夺取去一条宝贵的小生命,算是重伤害了,应为抢劫。

我是这样的想的,首先必须弄清楚一点--抢夺转化为抢劫的要素.我记得是三种情况,具体请查发条,我背不出来.
题中,甲为了抗拒抓捕,对人实施暴力.其中,抗拒抓捕已经满足了抢夺转化抢劫的构成要素,故定抢劫罪.
再次,甲未满16岁,但是有8种罪14-16岁的人照样定罪的,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甲构成抢劫罪,属于8种之一,所以甲可以被定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甲构成转化型抢劫.可以不公开审判.(那个书上没错)
对于楼主的分析,我认为过于片面,单纯的对题目语句进行评析,是有所欠缺的,要把握整体,题目全部读完了再做题

你的理解是错误的。使用Hi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