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保健食品包装盒、提袋、还是瓶签的设计上有必须或者允许出现的字样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3:43:04
比如说批文啊、许可证号啊等等请高手指教!模板更好

应该在产品的销售包装上打上批文(许可证号)。

要出现这些

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 16740-19978》中的的要求是:标签 国产和进口保健(功能)食品销售包装的标签应标注以下内容。
1 保健(功能)食品名称按GB 7718-94中5.1和8.4的规定, 使用表明食品真实属性的保建(功能)食品的准确名称。使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应同时使用表明食品真实属性的准确名称,或经批准认可、表明功能作用的名称,如延缓 衰老食品、减肥食品、抗疲劳食品等。
2 不得以药品名称或类似药品的名称命名产品,并不得只标注外文缩写名称、代号名称或汉语拼音名称。
3. 配料表(配料) 按GB 7718的规定,标明保健(功能)食品的配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 养强化剂应按GB 2760和GB 14880的规定,标明具体名称。
4.功效成分和营养成分表
列表标明每100g或100mL保健(功能)食品中起主导作用和辅助作用的功效成分含量(g、mg、μg或国际单位)。
含有活性生物体(如活性乳酸菌等)的保健(功能)食品,应标明每100g或100mL各种活性生物体的数量。
现代科学技术难以确定功效成分的产品,应标明起主导作用和辅助作用的原料名称及加入量。
按GB 13432附录A的规定,列表标明营养成分(营养素)的含量。
5.保健功能 标明的保健功能应与批准确认的功能相一致;不得描述、介绍或暗示产品的“治疗” 疾病作用。
6. 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 按GB 7718-94中5.3的规定,标明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
8.6 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
标明保健(功能)食品制造、包装或分装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进口保健(功能)食品可以免除8.6.1的内容,但应标明原产国或地区(指香港、澳门、台湾)名称,以及总经销或代理商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7. 生产日期、保质期或/和保存期
按年、月、日顺序标明保健(功能)食品的生产日期。
按GB 7718的规定,标明保健(功能)食品的保质期或/和保存期。
8. 贮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