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上学期间自行离校责任由谁来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6:29:40
初中生在上课期间没有向班主任或其他任何老师请假,自行离开学校。一旦在校外发生意外,由谁来负责任。是学生自己、家长,还是有学校来负责。

应该是学校承担,因为学生在校,学校没管好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可是学校为了转移责任,往往会把责任推到学生自己的身上。有些学校注明了,不请假,学生出事自己负责,这就跑不脱了,学生自己承担,但事先没说明,学校完全有责任

如果学校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到位,学校就没有责任。
问题是学校管理到位,学生是不大可能擅自走出学校的。
如果学生私自强行出逃,这种情况学校就没有责任了。这种情况由家长、监护人负责。

当然是学校大部分责任。监护人部分责任。

首先。上课期间,学校就应该执行起严格的监管制度。学生可以擅自出校门 。自然是学校的疏忽。没有多少学生心甘情愿的坐在学校里,学校不管。老师给谁上课?

家长是肯定有责任。但毕竟责任不大。因为家长把孩子寄放在学校受教育,那么就转移了自己的职能。但,家长毕竟是监护人,所以要负起自己的教育问题。/

至于。孩子。初中生,一般都是未成年,又是青春期。比较躁动,对外界好奇,容易受到引诱,自控力很底。意识并,没有完全形成。道德上的确可以说他什么。但法律上,还是要在他父母身上开刀的

  学生事故处理办法将施行 十种意外学校不担责任
  2002年08月22日06:02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记者阎建立报道 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等情形下发生的学生人身损伤等事故,如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将不承担事故责任。记者昨天获悉,教育部刚刚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办法》适用的范围是: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

  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

  《办法》具体规定了学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十二种情形,如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等。

  《办法》又具体规定了六种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