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在(西安农村)现把户口迁到集体户口(西安高新区)以后万一单位倒闭解体能享受当地医疗及最低保障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0:46:10
估计不行,因为集体户口的话,以后生了孩子,孩子的户口没办法上到集体户上。孩子户口没法上的话,要上学,估计还得潜规则,“被自愿”交赞助费。
参保范围
少年儿童及城镇非从业居民
少年儿童,指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包括各级各类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高、中专、技校、特殊学校学生及随父母在城市上学、生活3年以上的农民工子女)和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
城镇非从业居民,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其中自己承担费用比较少的几类人员包括:重度残疾人员,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残疾等级标准为一至二级的残疾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指经民政部门认定,具有本市城镇户籍,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指经民政部门认定,符合低收入家庭标准家庭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参保登记
集体户籍学生由学校集中登记
登记地点:凡符合《暂行办法》规定范围的城镇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长期随父母在城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属本市城镇集体户籍的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集中登记,到所在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需携带材料: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学龄前儿童提供母子或父子同底照片)、身份证、户口簿、同一户口簿上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的有效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对下列特殊人员,还应同时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属低保人员的,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所登记的当年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属重度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4.随父母在本市上学、生活3年以上的农民工子女,由父母持《暂住证》、原籍户口簿、外出务工证明及父母工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