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来拆迁伤害案盘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3:49:06
因拆迁而导致的伤害,乃至发生血案的案例究竟有多少?
除了广为知道的东北张剑案以外,还有哪些全国比较有影响的?

苏州路一家小商店老板韩某坐在店里打理生意,某拆迁公司工作人员孟某等人走了进来。
“找你还是谈房子的事。” 孟某说。
“谁买地皮谁来找我谈!”韩某没有好感地回敬道,但随即招来孟某的辱骂。韩某站起身出去接手机时,孟某抓住其领口就是一拳。
韩某坐在店内与人说话时,在附近逗留的孟某进来又朝其背后打了一拳,并一直骚扰孟某
孟某所说的“房子的事”,指的是位于江苏路的市五交化公司家属楼房屋拆迁问题。因补偿金额存在较大争议,韩某等11家住户一直不同意拆迁。
韩某等11家住户来到市政府某机关,反映拆迁公司在拆迁过程中采取骚扰、恐吓等行为对他们的生活造成影响。为引起重视,他们在办公楼内敲打盆子、饭盒、高声叫喊,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办公秩序。
接到报警后,茅箭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迅速抽调警力对韩某等人扰乱办公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民警在调查中发现部分住户确实因未同意拆迁协议,而受到骚扰、恐吓。为妥善处置,茅箭公安分局副局长高卫东要求专案组在全面收集韩某等人扰乱市政府机关办公秩序的违法证据的同时,认真查清拆迁人员侵害住户的违法行为,做到既依法处理这些人的违法上访行为,又维护其合法权益。

“钉子户”
遭遇恶意报复

经调查,拆迁人员孟某雇凶殴打“钉子户”的违法事实逐渐明朗。
2003年,市某改制公司将位于江苏路的家属楼地段出售给某公司。某公司准备在该处建设综合楼项目,按评估价每平方米2100余元或一套120平方米新房,对该处住户予以补偿。该处的大部分住户接受此条件搬出,但有11家住户认为补偿较低,拒绝搬出。他们认为江苏路地处市中心,交通便利,又是商业中心,就学方便,是黄金地段,房屋的货币补偿应该不低于每平方米6000元。
在多次协调不成、有关部门干预未果的情况下,某拆迁公司于今年4月8日强行拆迁,遭到11家住户的阻拦。当日,这11家住户开始上访。在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干预下,拆迁停止。
拆迁人员孟某认为韩某是“钉子户”,是他不让其他住户搬出的,只要把韩某“拿下”,其他住户的工作就会好做些。他决定找人教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