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孩子的抚养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4:17:24
我的孩子现在17岁上高一,本来商定跟他的父亲,但是他的父亲对她照顾不周,嫌弃糊弄我的女儿,我的女儿不想和他父亲过了,我想要回抚养权,想要8万元抚养费,和原本离婚时就答应给女儿上大学用的房子,是否可行,我能夺回抚养权么?即使他父亲不同意法律也能同意?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