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贷款暂未办房产证二手房交易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0:16:52
我2007年9月买了一套房82平,22万,车库2万3千,目前暂未收房,开发商答应收房三个月内会办好房产证,现在想将房子出手,与买家约定总价29万,现在还有13万银行贷款。
请问,我们在交易过程中应该怎样操作,才能避免双方的风险,同时又尽可能少花税费?
买家主意是:他先替我收房,一次性还贷,拿到房产证后过户,再贷款,再把差额29-13=16万给我。这种方法,我觉得对我不安全,过户后我就失去了房子的控制了。

现在办理二手房交易最稳妥的方式就是办理资金监管,产权证和钱都放在第三方保管,交易所和资金监管中心。你让买房替你还贷,剩下16万资金监管,等到交易成功后,买方拿证,卖方拿钱。
第一步,先去银行还贷款,提前还贷的收据一定要收好。然后去房屋所在的区交易所办理注销手续,需要7个工作日。
第二步,买卖双方带着本人身份证,产权证,提前还贷的收据到房屋所在区交易所办理二手房交易,签订三方资金监管协议。
第三步,受理之日起三日之内,买方把钱打入指定监管账户,启动交易程序。
第四步,管理人员去所在房屋进行评估,是个工作日后买卖双方带各自身份证,买方带监管购房款收据(办理第三步时,监管银行所出具的)受理单到交易所取证,卖方拿支取凭证。
第五步,卖方三日之后带本人身份证,支取凭证到交易所划款。到各大银行ATM机可取款。或在指定银行提前预约提现或转账。

先由买方一次性还贷,这点应该肯定.他先替你收房,如果不是直接把房产证办到他的名下,而是你的房产证再转到他名下的,这就可以证明这房子是你卖给他的.相当于分期付款,13万在交房前,16万在交房过户后.协议上明确分期付款的期限和金额就可以了,不放心的话可以请他再提供有能力的人为16万的付款进行担保(写在协议里).你还可以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到房产登记机构申请一个预告登记,这套房子在还清你的16万以前不可以再转让.

正规操作是这样的,你先把产证办好,然后签买卖合同,接着把银行的钱还了,然后买家才可以贷款,哪有下家先贷款给你怎么贷,房子现在又不是他的想贷就能贷到啊。而且贷款是银行直接放给房东不经过下家的手的啊!忘记问了你是什么地方房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