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司强行扣下我的退股款,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0:51:04
2003年前加入前公司(下称A公司)时,购买了5万的公司股份,公司出具了出资证明书。2004年因买房向公司借了4万元钱,并签了借款协议一式三份,我、A公司、担保人各一份,分4年48期还完,每月从工资中扣。并规定若未到4年离职,必须在离职前全部归还借款。2007年6月我从A公司辞职,尚有欠款1万未还完,当时和A公司口头协商,用当年的奖金抵消欠款。我拿回了A公司手里保存的协议书。但当时未让A公司给我开收据,也未写用奖金抵消欠款等说明。今年09年9月,A公司电话通知我要5万元回购我的股份,我也同意了,并将出资证明书寄给了A公司。但A公司只给我汇了4万,说还有1万是扣了我当年的欠款余额。对此我想请教以下问题:
1、A公司手里没有我的借款协议,他的那份在我手里,是否能证明的借款协议已经解除?
2、即便我还欠1万,中间A公司也没向我追讨,已过两年的有效期,A公司能再主张债权吗?
3、即便我还欠1万,A公司能这样未经我同意强行扣下退股款吗?
4、如上所述在我实际未欠A公司钱的情况下,现再A公司强行扣下1万的退股款,我该怎么办?能向派出所报案吗?还是直接起诉A公司?
5、A公司在上海,我现在在湖南,我是在湖南起诉,还是要到上海?

第一他没有协议就不能和你要钱了
第二两年时效过了,他可以要,但是你可以不给
第三时效过了他就不能主张抵消了
第四先协商,不成就发律师函,再不行再起诉,起诉要到上海,你可以不去,委托个上海律师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