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递员送报路上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8:13:41
我是莱阳柏林庄镇一名邮递员,在09年10月21日上午在送快件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北逆行摩托车撞断2根手指,事后柏林庄邮政支局置之不理,不承担任何责任,我该怎么办???!!!
我已经电话录音了,还有很多证人,能胜诉吗?邮政局是国家单位,我是合同制,没有在编。。。。

是工伤,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单位如果拒绝,那你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你的情况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有证人、录音,判定工伤时应该没有问题。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是否正式编制都可以认定工伤。
三、根据新工伤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你的情况应鉴定为工伤等级八级。
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你应该准备如下材料: (一)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即劳动合同)(二)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网上下载,可以在百度搜索到)(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如果单位在1月 之内未为你报工伤,你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六、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建议你详读《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

《工伤保险条例》网址:http://baike.baidu.com/view/20793.htm?fr=ala0
工伤维权网:http://www.gongshang120.com

广东胡律师:

你是可以要求工伤赔偿的,你能够证明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及你是在工作中受伤你就可以要求以下赔偿:

(一)医疗费 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