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造成10级残应赔偿多少钱,判多少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2:31:01
乞讨人上门要钱,酒后非礼,并将美甲店店员打伤、将店主右手环指末节咬掉,然后欲逃走,被路过的公安干警和群众擒获,店主右手环指末节已损毁,无法再从事此行业。应如何赔偿,能判几年?

故意伤害造成10级残,应当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安排法医鉴定,据法医鉴定结果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广东胡律师:

这个要看10级伤残经鉴定是否为“轻伤”,是的话对方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处以3年以下刑罚,并要求以下赔偿: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4、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