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我小时候出车祸,我现在大学完成学业了,能否起诉造成交通事故的当事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20:53:27
事情已经过去5年了,我爸爸当时被撞后,大脑受伤,一年后去世,当时我还小,现在我大学毕业了,能否起诉当事人!!!
当时没有什么鉴定,只是公安机关当作民事纠纷处理,让两家自作主张互相看好病就行了!!没想到人家受伤轻,后来好了!!可我爸爸受伤重,成了植物人躺了一年就去世了,家人不懂法律就没追究什么!!也没赔偿什么~~我现在想起诉!!请问可以不?

民法通则》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通则》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l)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失的。”
  《民法通则》137条规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通则》147条规定:“不服地方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135条规定:“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在立案之日起的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经上级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146条规定:“简易程序审结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15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民事诉讼法》147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诉讼时效为一年。

只要,那非法人没死,就可以

我估计问题不小
首先,你爸爸被撞后,做伤情鉴定没,没做的话,很麻烦,另外你父亲去世时的死亡原因你必须证明与你父亲被撞又必然联系。还有就是时效性的问题,一般人身伤害的时效性为2年。
我只是说点我的看法。
最好还是专门咨询下专门的律师。

除非你们当时不知道肇事人,不然的话过了诉讼时效了法院也不会受理

广东胡律师:

人身伤害诉讼时效是一年,你父亲这个已过了诉讼时效,已经无法再诉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