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的做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1:22:50
我与2009年7月21日到2009年8月28日在重庆海尔宁波大榭分公司简称海尔宁波工贸上班,刚进去说前十天没有工资,我做了,到8月1号说这个月事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报销是800元/月,没有签试用合同,到8月28日说的专业不符合他们的要求把我辞退,并答应三个月之内结清我的报销和工资,昨天就是2009年11月20日问他要工资时,只答应给我150元工资做为补偿,报销全部给,经过交涉工资愿意加到700元,我想问下这样算不算违法,XDJM们能不能给我点意见,告诉我该怎么做?

违法。按劳动法,员工一经录用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一天就有一天报酬,并且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核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而且企业必须缴纳社保金。你的情况可以到宁波市劳动局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一告一个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