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应该写遗嘱还是赠与公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3:30:23
我姥爷有两个女儿,一直由大女儿(我妈)照顾,二女儿不管他,最近我姥爷觉得身体不如从前了,想让二女儿来看他,可她不来.我姥爷决定去她家住,他的钱都在我妈这保管,如果他去了二女儿一定会把钱要走,我们怕她把钱花了在把老人送回来(以前做过一回这样的事),我姥爷还有一所房子,由于我姨做事一向不讲理,为了不让她气我妈,想请专业人士给详细解答一下

我认为还是赠与公证比较保险一些。

办理遗嘱和赠与的不同是:遗嘱是在人去世后发生效力,赠与是当时就可以办理产权过户。

公证 赠予。 但是 建议你 买份 继承法 看看,现在能确定的是 你姥爷 只拥有 一半 房产的 处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