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合同有何猫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1:38:18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一、 合同主体(签约双方当事人)
甲方:亳州市三和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劳务人员
二、 订立原则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用工单位的要求,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三、劳动关系
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根据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的外包协议,乙方作为甲方的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乙方在用工单位应积极认真履行事实上的劳动权利和义务。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前 个月为试用期。
五、工作内容
1、根据用工单位的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
2、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愿意服从安排。
3、乙方应按用工单位的岗位职责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六、工作单位和工作时间
1、乙方工作的地点和作息时间按用工单位规定执行。
2、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假期和用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

1、劳务派遣合同。

2、合同期限等项空白太多可能对你不利,如果签合同时能注明最好。

3、合同约定乙方同意变更工作岗位,将来用工单位让你做什么工作你都应服从了。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前 个月为试用期。1、劳务派遣合同。

2、合同期限等项空白太多可能对你不利,如果签合同时能注明最好。

3、合同约定乙方同意变更工作岗位,将来用工单位让你做什么工作你都应服从了。

1、劳务派遣合同。

2、合同期限等项空白太多可能对你不利,如果签合同时能注明最好。

3、合同约定乙方同意变更工作岗位,将来用工单位让你做什么工作你都应服从了。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前 个月为试用期
首先,没有约定法定的必备条款,如工资、保险等,因为劳务派遣单位同样应当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工资(见下法条)。这个劳动合同虽然是劳务派遣合同,但同样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上对于一般劳动合同的规定。

其次,劳务派遣合同“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所以第五项 第2条对你相当不利。

第三,用工单位不得将劳动者再次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四,关于试用期,法律规定“311 132 36”。即“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最后,派遣单位应当与接受派遣单位(用人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其中有关劳动者劳动报酬、保险支付方式、责任承担(工伤等)情况的约定。你最好也看一下对你是否有利。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