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谷场的土地性质和所有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3:55:32
80年代,私人向集体花钱买地,然后在上面做水泥晒谷场,现在这些晒谷场的土地性质和所有权是怎样的?

1986年6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颁布
规定:土地的性质2种,集体 、国有
农村的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 所有权为集体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使用权 和承包权(《土地承包法》)规定)
同时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也规定 :农村土地禁止私自买卖 集体土地不得入市交易
所以 你80年代向集体买的晒谷场 ,土地性质和所有权都还是集体的 但是可以确定给你使用
如果你想在晒谷场上建房或者改变现状土地用途 就必须向国土部门提出申请,办理手续 ;如果他人想使用这块土地先必须经得你的同意

农村所有的土地一般都是集体所有,使用权根据情况而定。如果80年代买此块土地时的价格与当时征用的体格差不多,那么这块土地的使用权便是买家的,如果只是象征性的出了一点青苗费,那么这块地的使用权仍然是集体的。

该晒谷场属于集体土地所有制,所有权归集体所有

集体所有,购买者具有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