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提问:我姐做服务员被同事烫伤,但她之后却辞职了,公司该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0:13:38
公司给她八十块医药费,但女孩子在胳膊上烫了很大一块,留疤很丑的啊

根据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你姐姐应该向公司要求赔偿,公司在基本医疗费之外,还应该赔偿伤处整容费用。

依据: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烫伤过程?

找不上人赔的话,可以叫上百姓官“媒体”去帮忙,效果很好!

赔偿是应该的。
但你这点材料是不够的,如果真要要求赔偿的话,你们尽快向法律人士咨询,从事故证据、诉讼时效、以及至赔偿项目和数额各方面通盘考虑后处理。
这里面最关键的是事故过程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