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他人,反被他人打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8:39:16
A与B曾经有过争执,某天,A来到B的田里(B正在请工干活),举起锄头就向B挖去, B躲开了,于是B也拿起锄头还击,结果导致A重伤,B反而没有受伤,B被公安局拘留,这样的情况,A向B索取医药费对吗?

那么A不需要赔偿B。因为锄头可以达到致人死亡的目的,那么A就是有杀B的动机,这时候,B拿起随身务农工具锄头(注意,A用的虽然也是锄头,但是由于A主观影响,已经成为凶器)反抗,还击,导致A重伤或死亡,那么B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责任,如果需要承担那么顶多是防卫过当,不过根据你所说的情况。B无需承担责任,反过来,还要追究A的刑事责任,B应以故意伤害罪起诉A

不对,B对此不承担责任,属于正当防卫

A向B索取医药费对吗?
答:不对。

这属于自卫正当的,不赔偿

是索取医药费得不到法院支持,B属于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