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结婚为房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9:10:01
今年春节前准备结婚的。和女朋友 已经订婚了。但要登记的时候 女方妈妈不同意了。原因 是我现在的房子是我姐姐的户名。我这房子是大姐买下的,目的是为我结婚的。其实也就是为我买的。女方要求 变更成我的户名 要不不和我登记。而我姐姐不同意 出于产权的考虑 怕我结婚后房子成为共有财产。其实 我姐把过户给我倒无所谓 她担心 女方会争夺部分产权。因为她对我女朋友并不是很了解 我们不是知根知底的关系。而女方妈妈也是出于对她女儿未来的考虑,怕结婚后 在这问题上 出现纠纷。我现在很为难。因为确实想跟她结婚,在这里我想请教一下专家或老师~~

女方较看重钱啊! 真是的..那房子也不是你买的,你姐过不过户是你们的事.关女方家什么事啊, 她是嫁你还是嫁房子,
我是女的,说实话.真爱你的话还在乎那些东西,如果真能在一起.以后你姐过户给你不也是一起的了吗? 她们家非要的话就去做公证吧.这样也不怕了.你姐也放心, 说实在的..现在还真现实啊,很多人在钱上面谈不合就不结婚的...
女方也是想要个保障.万一你要出轨她还有房子..她也安心...

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去做公证,以后结婚久了把女方的名字也加进去..
我结婚的时候婆婆也怕.房子是老公买的.但是婆婆不让写老公名字,现在婚结了.自己把房子写上我俩的名字了.
双方的想法都是对的.都站在自己的立场去想,但是我觉得真爱一个人就不要去在乎这么多...以后还要过一辈子呢,有本事将来一起存钱买

就是转成你的名字,这房子也没你女朋友的份儿啊

瞎想什么呢,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她们家出一分钱了么?净想好事

赶紧分手吧

我觉得,想这种事,如果是为了房子结婚,那你们的婚姻会真的过的很美好吗?你岳母也是为女儿着想。但是房子是你姐姐买的,虽然是给你的,但是也不一定过户的,以后再说也是来的急的,你想和她结婚,就要和她说清楚你的观点,而不是摇摆不定

我认为现在过户并没有什么,因为你们还没登记,也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你现在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而且你可以在过户的同时做一份财产公证,现在不少房产局都会主动问你做不做婚前财产公证,只要200元钱就可以了,不过因为女方家这样的想法和态度,最好不要被他们看到公证证书,如果婚后她真的对你好,你们当然不会离婚,这份公证也就失去了意义,相反,正可以保护你的权益。

你家很小气啊,结婚就算女方找你们要新房写女方名字也不过分,现在结婚哪个没房啊,你还在计较这个,谁嫁给你也够点背的,都和你结婚了,你还防着人家。

要是所有的女人都像二楼的一样,我宁愿打一辈子光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