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文化大革命前一些案件处理意见的通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0:18:04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文化大革命前一些案件处理意见的通知》([79]组通字33号)的第五条规定:凡错被处理的经过复查改正后,工资一律不予补发。

寻这个通知原文。谢谢! 另外:是否还有(79)组通字37号文件。

这里有
http://www.51labour.com/LawCenter/lawshow-37998.html

文化大革命前党造成的错案工资不予补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