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钢集团钢管公司职工待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2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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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新进职工初期工资待遇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经公司2009年7月6日经理办公会和2009年7月8日第二届职代会第四十一次职代会团长会审议通过,决定调整新进职工见习期(或熟练期、考察期)和转正定级后5年及其以内执行初定工资期间(以下简称转正定级后)月最低工资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进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1、大学本科生紧缺专业的见习期2000元、转正定级后2500元;其他专业的见习期1800元、转正定级后2000元。
2、大专、高职毕业生见习期1600元、转正定级后1800元。
3、技校、中专、职高毕业生、补员招聘、复转军人、劳务工招聘等新进职工熟练期1200元、转正定级后1500元。
4、集团公司以外和以内单位调入人员、军队转业干部考察期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2000元、其他专业大学本科生1800元、大专毕业生1600元、其他1200元;转正定级后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2500元、其他专业大学本科生2000元、大专毕业生1800元、其他1500元。
5、硕士以上研究生3000元或执行协议工资。
二、其它
1、新进职工见习期(或熟练期、考察期)期限、试用期工资仍按钢股人资发〔2008〕42号文《关于印发〈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2、大学本科生紧缺专业目前为化工工艺、钢铁治金、轧钢、液压、无损探伤。以后根据公司需求变化作适时调整。
3、新进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其正常工作表现下考核前的工资收入水平。各单位劳资部门要按月统计新进职工当月工资收入,对未达到最低工资收入标准的应补足差额。
4、当市场形势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本通知也将据实调整。
5、本通知从2009年7月1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二○○九年七月八日

主题词:调整 新进职工 工资待遇 通知
送:公司有关负责人 。
经理办公室 编码:011000001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