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法院判决不服该任何上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3:33:45
本人因驾车在公路上调头时与尾后来的二轮摩托车相撞(对方无驾照车无牌照)后对方驾车逃离现场。第二天住院,县交警大队在认定事故责任时判我为全部责任对方无事故责任要我赔偿对方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经济损失。我不接受,对方将我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庭依然判我为全部责任同时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限额内给予理赔不足不分由我承担。判决不公平我要上诉。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对方驾车逃逸却被交警认定无责任,一定是有特殊的关系,否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而法院的判决是根据交警的认定作出的,所以错的根源在于交警,因此即使你上诉也将难以胜诉。你应当做的事情是取得对方逃逸且无证的证据,要求相关部门重新认定责任,然后再上诉或者起诉才能达到目的。

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提交上诉状,相关证据,等

30日内象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