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正式教师而后成为代课教师有何新政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0:10:02
本人在60年8月速师班学习期满毕业,正式成为光荣的公办人民教师,两年后,恰逢国家三年自然灾害,为响应国家号召、分担国家的暂时困难,62年7月6日下放参加农业劳动,而后又逢国家“小四清”一直没有转正,73年后、反而成为了民办代课教师,这样一直连续任教了16年的代课教师,现在退休在家享受70元一月的农民退休待遇工资。请问象我这样的情况党和政府什么时候能考虑到我啊?(当时我就是响应了国家号召才下放务农的啊)好人冤枉啊?

那个时候你不下放农村,也必须得去,没有说你自愿不自愿。响应国家号召得去,不响应,你不去也不行,那个年代的事情,你能自己决定吗?
而且国家政策中对60年代初下放的人都有明确的政策规定,什么样的可以下放,什么不可以下放。
下放后自然就不再是公办教师干部身份城镇户口了,而且以后国家政策也没有规定要恢复公职、转正之类的。也是国家政策明确规定的
现在可以享受的就是农民的保障制度了。

没有,是你自己放弃的,只能怪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