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2:19:40
我 最近在 二手店里买了台笔记本 用了没多久 就有警察打电话给我 用强硬的态度 完全没有余地的 说你的本是赃物 马上把它交到派出所 第三天 他们就到我家里 把我笔记本拿走了 当时我不在家 我想咨询下 我的笔记本必须给他吗?? 那我的钱怎么办?? 他们这样办案难道是对的吗? 我是否要负法律责任??

1如果你是在"应当知道而没有知道"的情况下购买了赃物.即该商品有明显的赃物的特征.(比如说你几百块就买了台二手笔记本。)即使没有明确告诉你.你也需要承担返还赃物.以及对该物品所有权人的损失做出一定的赔偿.这需要针对具体案件进行裁量.
2如果你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即是以"不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入赃物.则你作为善意第三人对该赃物享有所有权.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至于刑事责任的问题.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未明文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

在不知情的前提下,如果你是通过正常渠道,手续合法,费用合理,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是善意取得。虽然会被没收,但公安机关会给你一定的说法。你的损失,找卖家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