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假、产假、婚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2:55:46
2009年结婚领证,一直没休婚假。5月底发现怀孕,之后有前兆流产,保胎休息了两个月,至今享有的10天年假也没有休息。目前怀孕30周,预产期2月1号,我是否有权利要求1月15日开始休产假?另外,今年的年假是否还有权利享受?实际工龄十年以上。谢谢各位!
2007年5月进的单位。当年未休年假,第二年得到了补偿金额。去年也没休成,但今年还未得到补偿金额,不知道是否不补了。应休年假是10天。

年假不受产假影响,是可以休的。可以在1月15日要求休产假,但产假结束也会提前,大部分人会选择生产后多休产假,有利于身体恢复。

可参考:年假的相关政策解释及网友的问答:http://hi.baidu.com/janetang0905/blog/item/3fe3a52534b27b39c8955915.html
及产假:http://hi.baidu.com/janetang0905/blog/item/f3ad5602c7447e82d43f7c39.html

如果你进目前的公司没有连续满12个月以上你不能休年假,满了可以休。

今年能休多少天要看你哪天进的公司

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是可以的,而且也可以把你的年假加上产假一起休,但是婚嫁貌似就作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