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解触犯了刑事第61条不能探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1:26:14
你好,好多谢你的宝贵意见,因为我爸是经姨丈介绍找人买树的,爸爸是与姨丈同时被捉走左,距今已经7天了,但4日我姨丈家已经收到“拘留通知书”,甘我想问问如果是“刑事拘留”系咪不用经过本人同意一定有“拘留通知书”发到家中?如果你话寄信途中地址写错左寄不出,我想呢个理由可能机会微点,通常公安机关一输名字进电脑,所以资料皆齐全不会搞错地址的??现在打电话去当地镇派出所咨询,个个都应付式甘,问清楚“治安拘留”、“刑事拘留”,都答得不同话要等负责人返来先知,加上去当辖区的看守所,竟然不给探望,一来看不到人,二来当地也不能给个完整的答复,只说偷了一棵树犯法,令人好茫然...不知道从哪个途经才帮到爸爸,突然觉得做女儿的我好没用,帮不上忙......如果好似最坏的打算,好似姨丈的拘留通知所言触犯了刑事第61条,最坏的打算是拘留最长37天??系咪已经判罪,如果37天后还没放出来怎办?我想问问一般拘留不能探望吗?只可以寄物品入去??多谢你百忙中听我诉说请你帮我解答下我的疑问或指点指点,谢谢

不准确。

刑事61条是什么?刑法61条不是规定的具体犯罪。是总则,关于刑罚处罚的法律规定。

刑事拘留后,家属不能会见。另外,所谓刑事拘留37天,是指拘留的期限最长是37天,37天后通常会转逮捕而不是拘留37天后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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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不能探望,具体案件看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