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的审美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4:23:37
道教的审美观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是道教热爱自然的总结!顺应自然,无欲无为!道教追求“天人和一”即和自然溶入一起,不用力量去改变自然,永远的追求着自然和谐美!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道教以损为美,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以之为大美。
天之道,顺;人之道,逆;谁能顺逆,唯有道者。
道家或许不小心说过,法地法天,顺应天意,之类的话,但是,总的来说,其精神追求是要超越天地人、得到自由的境界。这一点反映到艺术上就是追求神似,而放浪形孩。道家不服文采、不配利器,不是他们追求艰苦朴素的作风,而是善其宝不善人之保。

中国的传统道家思维以顺应规律为主,突出的是人在宇宙中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其特点是静,其工作是疏导,是非常客观地思索着人的渺小和宇宙之道的博大,所以老子讲要复归于婴孩,返朴,无为,庄子讲要齐物、自然。这个道所寻找的是如何认同、如何把复杂变为朴素和太初,找到事物的本质,因此需要服从现实和把问题客观化简单化,减少自身的疏忽。

在印度佛教思想中则以自我为主体,基本思路是如何解脱,而不是自然如何表现。其中的标志是任何思想和行为的错误都由个人的因缘和欲望而来,也就是向内求,从内修。在佛教中有“大过须弥,小过芥子”,“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的话,用来告诉人,以自我的心来观察,思维有极大的自由性,极大的变化、伸缩和无限。在处理问题上更趋细致化或广泛化。

佛和道的思想都是一种脱离精神,道家是游离于外而应化于内,佛家是分析微细以达到脱离于内外之境,因此在艺术表现上是很相近的,都是强调自我的意识心。在表现上多使用比喻、指代等手法,以小见大,由浅近识深沉。

道教主张人和自然的和谐统一体现了道教生态和谐美的本质特点,反映道、天、地、人之间的自然生态平衡关系。“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道教生态美的总纲,是道教生态和谐美的最高境界。道教生态和谐美是道教生态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了生态生命系统与自然生存环境系统的相互协调所展现出来的美的形式。

《老子》第十二章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之治也,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自然的和谐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