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发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1:53:48
各位前辈您们好!我司主要经营橡塑材料,属于商业性质的,问题是每个月开出的增值发票(销项税额)比收到的增值发票(进项税额)多出很多,这并不是因为公司盈利多,是因为公司要在每个立方上面加上400元人工费用,这部分人工费用是给安装工人的,因为我司客户不接收劳务发票,故我司不开增值发票给对方,对方是给不了人工费用的,这样每月我司要多开出很多销项税额相对人工费用,因而每月进项税额不够抵扣销项税额,每月要纳很多增值税。请各位大师帮帮忙,想这样的情况有没有什么好的合法办法可以处理呀。不胜感激!急!!!

1、加价
2、迫使客户接收劳务发票
3、转型,只销售,不再经营安装业务,让客户自行找人安装。

如以上三法会失去客户,那就再无他法了。

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你公司提供的应税劳务,同样属于增值税征收的范畴,所以你在劳务上,可以加收增值税,俗称的加价。如果这样不行,那你只有薄利多销了。

人工费用是销售同时的安装费用吗?如是的话本来就应该算是混合销售行为一并计入增值税销项哈。如安装费和销售商品无关的话那应该是分别核算,安装费计营业税,但如购方非要你开增值税发票而你又不想失去这个客户的话那也只要照办了。

主要是加价了。 只有这样的方法。
还有一种办法其实也不是很好方法,就是用后面的税金补前面的税金。每个月进项都收完。销项少开些。不过每个月这样对你后面的影响很大哈。
还有一种办法是违法的。我就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