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进 家庭债务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9:41:58
父母欠的债 他们有权利分给儿子偿还吗? 儿子已结婚 婚前父母拿出四万五千元的买房前期付款 结婚后 后期房款没在付 所有东西都是我们两个人操办的 后期房款我们贷款60000 到现在还没还清 他们有没有权利让我们替他还账 我们要不要替他还那45000和他所欠的其他债务

法律是不承认父债子还这一做法的。所以,父母的债务子女是不用偿还的。

不过,由于父母有债务在身的情况下,赠与你们或者借给你们钱,债权人是有权撤销的。

还有就是在继承中,如果继承了父母的财产,就相应要承担一定的债务。

情理上说是可以也应当的。

但从法律角度上看,应一分为二:
1、你可以拒绝偿还,但同时失去了父母财产的继承权。父母的财产应当还债,也可以立遗嘱给某人,不一定就要给你。

2、父母没权利要求你还债,你也没权利要求取得父母的财产。

如果你的父母在欠别人债务的基础上,未经债权人同意,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或低价卖出,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对赠与或低价出售的行为进行撤销。撤销的结果就是你要返还他们对你的赠与,你的父母应将此部分钱款偿还给债权人。
但作为子女,你们没有义务替父母的债务进行清偿。如果在父母百年之后,还有欠款,应在其遗产的范围内清偿欠款。遗产不足以清偿的,子女没有清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