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的法律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8:11:38
情况:姐.我.妹.都是同父异母的.04年父母双去世.房屋情况:在我10岁时,由于父亲生意失败,把房屋抵押给银行,而抵押时间已到,姐借2万元把房屋属回来.(房屋属回来时到现在已经17年).但现在房产证名字还是父亲的名字.现在姐说当初她属回来的屋房现在继承权应归她所有,她的对吗?? 问:我与妹有这间屋的继承权吗?...如果我与妹都有的话.这间屋可以写三姐妹的名字吗?但她出的2万元,现在我们应该怎样计算归还给她呢?

首先你们三个人都有继承权。

当时借款2万属于父亲的债务处理。继承法规定了取得了继承权同时也要继承债务。所以这个2万元加上17年的利息(估计已经4万多了)成为债务,也由你们三个人分担。

如果要房产均分的话,我打比方债务为4.2万,那么除以三,你们没个人承担1.4万。也就是说房产证写三个人的名字,再每个人出1.4万给姐姐。当然姐姐及时债权人,也是债务人。

这个情况是说你们三个人平均继承。

但是你们的情况还要复杂,同父异母,是父亲先走还是母亲先走?母是谁的母亲?这个母亲是否对你们非亲生子女形成抚养关系?如果形成抚养关系了,按照我上面所说的,如果没有对其中一个或两个非亲生子女形成抚养关系,遗产分配方法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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