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开出的支票被退票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5:16:12
10月份开了一张期票给客户,出票期为11月20日,由于工作失误没有记录有这笔支出,客户25号告知我们被退票,理由为余额不足.请问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在支票有效期内补足余额就可以了?还会被罚款吗?我只有20分全给你们了.
我再补充一点:至今为止没有收到银行任何通知,是持票客户今天特地过来通知我司支票被退,我才记起有这笔支出,银行没有足够金额.我开出的支票是建行的,客户拿去入时不是去我司开户行,而是去他司开户行的.

应该已经被罚款了。你的客户告知你们被退票,也就是说通过交换系统向你开户行提示付款,你开户行发现余额不足,做退票处理了。该交易已经在人民银行有了记录,你的开户银行肯定是要罚你的款的,出票金额5%,不低于1000元。如果你的客户要求的话,还可以向你要求出票金额2%的赔偿金。
签发空头支票,并不是在支票有效期内有足够余额,而是在签发支票,在支票有效期内,都要保证有这么多的余额。
去跟你开户银行问问吧,如果你客户是拿到你开户银行去兑付的,难说他们好说话不罚你也有可能.
银行是没有告知义务的,只不过在工作中从为客户服务的角度,在收到余额不足的交换提入票据时,会跟客户联系叫客户快点把差额补齐。不过现在结算业务集中化,很可能票据在提入行核算中心已被截留,发现余额不足,直接做退票处理了,也有可能。

俺来回答:
楼主说的这种支票空头情况,一般是由楼主公司的开户行通知楼主的,由收款方通知你好像不太合常规。
建议楼主去这张支票的开户行,询问一下这张支票的具体退票原因,如果真是因为空头,可以问问银行,在支票提清算过来时,为什么不通知企业。俺感觉因为空头的原因,银行不通知企业,责任是在银行的。因为银行没有告知,应该不会处罚楼主企业。

理论上要罚款,但实际不会罚款的,这种情况不少,银行也没时间问。
只要你户上钱够了,让客户再重存一下就行了;客户实在不愿意,你收回原票,再重给开一张也行。

1.如果你们家空头,是由你们家行里通知你,四点以前去补点现金就可以。不是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