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的职业道德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0:45:15
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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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是大众公器,它之所以成为现代民主社会中一种不容抹煞的存在,是因为民众的利益、历史的进步,都需要它忠诚不贰的服务。
消息和言论是媒体上最有价值、最不可或缺的新闻产品。仅仅从理论层面来考量,媒体上的消息应该是一种不带偏见的客观报道;而言论,则是反映具有各种偏见或利益集团的人,对新闻事件和公众关心的问题的评说。对言论,限于篇幅,本文不准备展开论述;今天只来说消息。事实上,一个记者,不论多么正派、怎样敬业,他用电脑键盘或摄像机镜头记录下来的消息,也是很难做到绝对客观的,记者的主观色彩,总会有意无意、或多或少地渗透其中,只不过高明的记者,能够把这种渗透做得不动声色、不露痕??罢了。

我们不应、也无法把在消息中若有若无、时隐时现的记者的主观色彩彻底摒除;而且,恰恰是这种若有若无、时隐时现的主观色彩,记者的社会良心和是非判断才得以显现,从而给读者以感染和启迪。不过,千万不要把我的上述言说理解为对「消息应该是一种不带偏见的客观报道」这一命题的否定,只不过我更愿意把这种「不带偏见」和「客观」,理解为对新闻事实的百分之百尊重。

对新闻事实的绝对尊重,是记者职业道德的底线。前些天,南京一家报纸发表的某外国男子身穿印有「对中国人的十条告诫」内容的T恤,引起当地一些市民愤怒的消息被广泛关注,一时论者四起,见仁见智,这无疑是好现象。但遗憾的是,在七嘴八舌的议论声中,却没有一个人指出,这条消息存在??不尊重新闻事实的严重问题。从该条消息配发的新闻照片上可以清楚看到,十条告诫的第一条是「不要盯看外国人」,但在消息中,这一条却被篡改为「不许盯看外国人」。平面媒体的记者是通过驾驭文字来履行职责的,难道他会不明白「不要」和「不许」在含义上的相去甚远:一个仅仅是表达一种希望,另一个则是发布一种强制。用发布强制的「不许」来替代表述希望的「不要」,其目的在于强调那个外国男子的无理,进而烘托出一些市民愤怒的合理,这不是作假又是什么?并且,报纸竟然把反映了真实内容的照片和不尊重新闻事实的消息同时发表,这表现出他们弄虚作假时的有恃无恐;而社会,也果然对此熟视无睹。这说明,岂止新闻道德,连社会公德,我们也有亟须检点之处。

还有更为恶劣的事例。前不久,奥地利人施拉格在巴黎世乒赛上夺冠,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