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财产遗失的损失算哪方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0:01:30
我是被撞伤的,事故发生时,被撞懵了。遗落的东西忘记了拿,她只顾着把我送入医院,结果东西被人拿走了。这个损失算谁的?

  1. 若就是撞你的人,行为存在过失,导致你的物品遗失,则应承担过失侵权责任(包括过失对你的人身侵权、疏忽大意的过失导致你的财产损失的侵权)。

  2. 虽然拿走你财产的人不是她,但是,由于存在过失人身侵权直接导致你丧失对物的控制力,而这时产生了先行为(撞你)的保管义务,因此,这时属于过失侵权。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若是路人,在民法角度,是好意施惠、无因管理行为,只要不是故意、重大过失导致你的东西被人拿走,不承担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不认为存在重大过失,更不可能是故意,无因管理人的一般过失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

要说明她的身份。。。。

如果她就是撞你的人,她的行为存在过失,导致你的物品遗失,则她应承担过失侵权责任(包括过失对你的人身侵权、疏忽大意的过失导致你的财产损失的侵权)。

虽然拿走你财产的人不是她,但是,由于她存在过失人身侵权直接导致你丧失对物的控制力,而她这时产生了先行为(撞你)的保管义务,因此,这时属于过失侵权。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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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是路人,在民法角度,她是好意施惠、无因管理行为,只要不是故意、重大过失导致你的东西被人拿走,不承担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不认为存在重大过失,更不可能是故意,无因管理人的一般过失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