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来滋事,我和他打在一起把他手打至骨折,现场有证人证明,我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5:32:28
他想经过法院,但是,我是在他故意来找事的情况下才与他动手打架,他现已住院1个月,法院要在三个月后对他进行法律鉴定,如果鉴定为轻伤害,我就一定会负法律责任并判刑吗?
对方来滋事,我和他打在一起把他手打至骨折,现场有证人证明,我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他准备通过法律告我,我会被判刑吗

我认为法院不会以故意伤害罪来对你判刑。如果真的是对方挑衅,你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动手打了他,那属于正当防卫,况且有证人能证明这点。对方手被你打至骨折,只是轻微伤势,不构成防卫过当。这种事情属于民事调解范围,法院会让你赔点医药费,不会涉及刑法的。所以你不必担心自己是否会被判刑。

这个得看谁先动手。你现在收集好证据。到时候有理走遍天下。

不会被判刑的,最多民事赔偿点。

如果是骨折,你可能会被判刑,不过你要是赔钱可以不判刑。斗殴不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现场情况我不清楚,也许是防卫过当,视情况而定,也许是正当防卫。
如经过法院,影响结果的因素很多,例;双方的举证,证词,*他故意来找事*打斗时的情况,你处于什么情况下打断他的手骨。 以及律师的辩词,法官的判案标准。。。等等。。。

情况不好。
这种情况不适合正当防卫,一般以斗殴论处。考虑到对方过错,可能会降低对你的处罚。正当防卫是指在对方采取犯罪行为来侵害自己。但在现实中,如果对方只是想找茬打架,还很难按照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