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父母在1983年已离婚。他判给母亲。弟判给父亲1992他来沈阳通过父亲的朋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8:25:51
他出五千其余他姨和他妈三人共花七万五买下75平一房。我们婚后,房照被他妈再放煤气烧死我们威胁下改成他妈的名字,一直到09年出租的钱有二十余万钱都由他妈和他姨领走。期间每月还都少则五百。多则一万从她儿子手里以看病为由要钱,现在她妈要以34.7万卖房供她挥霍和包养情人。今年她62岁,钱估计只够花两年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要求分卖房款。能分多少,或者我不要钱,房款归他养老用,她同意通过签协议公证,我对她以后的一切生活开销不用负担与赡养,这样能行吗。或者我该合理的付给她多少钱买下此房,这请大家帮我想想办法,我该怎么办,今晚务必帮我解答啊。谢谢大家了,急盼

你老公的意见是什么呀?买房的房款中你老公只有6%,卖房款中也只能主张这个比例的权利,你老公有继承权,但你婆婆现在要处理和她妹妹买的房子,你们就无法干涉(除非你们住在一起,一时找不到住处,可以考虑用卖房款住房)
不负担与赡养的想法站不住脚,不管父母做的如何,子女赡养老人是义务呀,这么想会失去人们的同情。至于买房的价格只能按市价的基础上协商低点

我感觉你说的有点模糊,建议你找律师咨询一下。呵呵,可惜我老公这几天不在家,他是律师。

看得迷迷糊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