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n1那张经典的接吻图片,关于个人隐私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3:24:09
现在几乎每次报导流感新闻,报纸、新闻等媒体都会拿它出来。这有经过他俩的同意吗?如果没有,万一他们去告的话不是能得很多很多钱了?

这张新闻照片涉及到当事人的两个权利:隐私权和肖像权。
关于隐私权,我个人觉得两人在公共场合接吻,本身就没有把这样的行为当作自己的私人隐私来加以对待。何以能对之享有隐私权?
关于肖像权,一般认为,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使用自然人肖像,不构成侵权。当然,肖像主体可以明示拒绝发表或传播。

至于精神损害赔偿,实践中一般判赔额度不高,刘翔被侵犯肖像权有判赔2W的案例。

用于报纸新闻的图片不侵犯隐私权

接吻不是个人隐私么?(个人隐私是谁定的,什么是个人隐私?懒得和你说,百度搜一下吧)别说看不见是谁就不是了,你愿意把你的下半身的裸照放在报纸上宣传为了防止艾滋病传播应该带套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