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返回 责任认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4:13:35
我父亲在前晚七点半左右在一十字路口(绿灯时)由东向西开电瓶车过马路(沿非机动车道直行),有一辆汽车由西开过来往北左转,在交叉处发生碰撞,为电瓶车撞在汽车的前门的前面一点。汽车没有停就开走了,过了15~20分钟左右后该车返回,驾驶员辩称没有看到人,不知道发生交通事故(该地方灯光充足)。该车右侧前门到后面有明显擦痕,后面凹进去了很多。 电瓶车被倒地,人受伤住院了。
请教汽车应负多大责任。

他很有可能是到远处换了一个驾驶员才又回来的,当时开车的人极有可能无证或证有问题。能返回来就算不上逃逸了,就是知道他当时的想法,交警也不会按逃逸定的。如果按你的描述,他是全责。

就笔者所问我提出以下意见供参考:若笔者提供的情况属实,那无论机动车驾驶员是否有逃逸行为都应该付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驾车或弃车逃离现场的行为。一、首先在这起事故里要确认离开后返回的车辆驾驶员是否为肇事驾驶员,如果不是就属于肇事逃逸,如果是肇事驾驶员,那就看这个驾驶员是否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视情况来定。
定为肇事逃逸或不定为肇事逃逸对事故责任都没有影响,只是在行政责任上处罚逃逸行为或不处罚逃逸行为而也。

交警不会按逃逸定,只会按肇事后驶离现场来定,如果照你以上所说的汽车应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逃逸的一般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说没看到也没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