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关于商场柜台租凭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22:12:34
我在一家服装商场里一年前租了一个柜台,现在合同快到期了得重新签合同,但是商场让我把柜台交出来,理由是柜台主人(就是柜台拥有者)不愿意跟商场签合同,因此商场说不能和我们签合同。我柜台在的三楼里有3,4家都是这样的情况。
我想问的是:1.商场有权这么做吗?
2.我有权和柜台主人重新签合同吗?
3.商场有权不告诉我柜台主人联系电话吗?
4.商场有权不让我和柜台主人签合同吗?
5.最关键,我怎样才能留住我这个柜台?
请帮帮忙分析下,先谢谢回答者们!
*回复一楼:我之前签的合同是跟商场签的,这主人见都没见过。
*回复二楼:110怎么去?

1.商场有权利这么做。
2.你和商场之间不存在合作关系,是柜台拥有者和商场之间有合作关系,所以你要是签合同需要和柜台主人签订,重新签订合同也取决于双方的意愿!
3.你如果是签订合同怎么不知道柜台主人的电话么?
4.商场无权干涉,这是你和柜台主人之间的事情。
5.留住柜台只有和柜台主人交涉,别无他法。

租赁合同就是属于合同的范畴,那么合同的内容比如租金、租期等是合同双方协商的结果。

如果之前的合同是与商场签的,那么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应该就是商场。在续签合同的问题上可以和商场继续协商。

法律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柜台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优先承租权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实践中很多法院也予以支持。

所以在协商的过程中,你可以向对方主张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