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席上一市民当庭辱骂被告(杀人犯),会被处何种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5:19:29
被告被判处杀人罪名成立,旁听席上有人大声辱骂他,请问是否触犯法律,将会被处何种处罚?

又如果被告在还没判处杀人罪名成立之前,旁听席上有人大声辱骂他,请问是否触犯法律,将会被处何种处罚?

法官应当给予其训诫,如果其安静下来,还可以继续旁听,也有的法官会很计较让法警将其赶出法庭,没有什么大的影响和后果,不会被追究责任的

扰乱法庭秩序。司法处罚,可能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赶出法庭算是轻一点。
1.对于比较轻的,应当当庭警告制止并进行训诫。
2。对于不听的可以强和带出法庭。
3。经院长批准后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歌者十五天以下的拘留
4。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如果你只是骂一下。而不是打人,不去干别的。当然会被驱赶出来。但是如果你再严重可能就要罚款。拘留。或者刑事责任了。

骂吧,没事,大不了赶出来

情节轻微,则触犯的有:
一,扰乱法庭秩序,庭长可予以警告、驱逐出庭
二,也可经院长批准,予以罚金、拘留等处罚

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
一、侮辱诽谤罪

这些处罚或者犯罪和被告杀人罪名成立没有关系。

情节轻微的,法官予以警告或逐出法庭,罚款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那只是违反了法庭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