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高人指点一下 公司法人股东 史玉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0:01:21
在网上看到:“为了史之权益而以信托形式持有其于巨人投资之权益”不理解这一句话,哪位高人帮我解答一下。非常谢谢。
1,这句话的意思是什么?
2,史先生如何保证公司的股东和法人在以后,同意变更为史先生作为法人和股东。是否有法律的理解,比如说他们之间私下另外签订合同来保证。。。
总而言之,怎么理解史先生当初说的,上海健特的法人和股东都不是他,而他却能真正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者。

PS:我对史先生的这个操作感兴趣,只是抛砖引玉,想知道自己如何去操作这样的情况。

一、理解
1、该巨人投资股权由他人持有
2、持有人之利益取向为史,即不但不损害史的利益,且以史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二、各问
1、这种保证基于这种法律关系,同时这种法律关系不仅仅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同样建立在相当的信任基础之上;一旦史的利益无法基于信任行使,那么还有法律的底限。
2、关于实际控制者的问题,建议参照实际控制人的概念。
http://baike.baidu.com/view/1091195.html?wtp=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