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色号掺杂是不是产品质量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9:10:11
我是一名地板经销商,关于地板色号掺杂问题想请教你们:客户购买二翅豆地板(没写色号),厂里发货时发了两个色号给我们,我们没注意就送到客户家安装了,验货及安装过程客户没有提出异议,安装完毕客户清理时发现是两个色号,客户说我们地板色号掺杂,现提出索赔,请问:客户索赔是否合理?国家是否明确规定:地板色号不同,不允许一起安装?地板色号掺杂是否违规?谢谢。

地板色号掺杂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如果包装箱上有色号标记,在同一个包装里都是一个色号的产品(没有混包),出现这样的问题就无法认定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因为产品室按批检验,可以把每个色号独立看成一批产品,如果每批产品按照国家标准单独检验都是合格产品,就可以认定产品质量不存在问题。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给用户是两个色号,又没有告知用户或者没有得到用户的确认,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销商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商家存在过错,消费者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或更换地板。
2、 如果消费者在购买地板是已经明确了自己要购买地板的色号,并且写在了购销合同中,商家就应该提供相应色号的地板,如果商家提供了两种色号的地板(地板外包装中显示了两种色号),其中就有一种不是消费者需要的色号,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经销商属于违约,消费者有权利要求对另一个色号(合同约定以外的色号)的地板进行更换或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数额要双方商定)。
3、 如果是两批产品,包装标示上显示同一个色号,两批产品颜色出现差异,部分地板颜色差异可能还比较明显,分别检验两批产品都合格,就不能认定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国家没有限定两批地板不能在一起安装,经销商不存在过错,客户索赔就不会得到支持。但我们要尽量把颜色相近的地板安装在同一个房间里或把颜色深浅不同的地板逐渐过渡安装,也会得到比较和谐的效果。
你提到用户验货及安装过程没有提出异议,关键是验货时,用户必须签字,如果用户已经在验货单上签了字,说明你已经得到用户对你提供的产品认可,你就不用对用户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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