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事诉讼法》非法拘禁情节较轻的应该怎样判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2:07:03
我弟弟被人以合伙做生意为由骗去做了传销,后“洗脑”过深,误入歧途,骗去了另外一人,之后对叫去的这人进行跟踪,以及限制其人人身自由11天,后由公安机立案侦察,我弟弟叫去的这人被公安机关解救,没有对其造成任何伤害,当场把我弟弟逮了起来,至今未有结果,按照《中国的刑法》应该对其怎样定罪,有谁能帮帮我,谢谢

首先,就你所描述的情节,这是不是非法拘禁还难得说。
  因为你是骗他去传销,他是被骗,不是被你强行关押,当然也可能是被强行关押,你没说清楚反正。
  如果是非法拘禁,这是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实践中一般24小时以上达到定罪标准,你这个11天已经达到构罪标准。你没有什么其它严重情节,就是三年以下的法定刑。

  如果不是非法拘禁,可能涉及组织传销罪:
  这是刑法修正案七之四: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可以看出,这个罪一般情节的就是五年以下 ,但你在这里面显示是个胁从犯,一般情况下这种东西打击面不会很大,我估计一般如果这里面抓的人多话,搞不到你身上去,可能不会起诉,如果起诉判刑。可能免处刑罚。

第一你弟弟是胁从犯!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