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的执法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8:06:27
环保局的执法权是什么?我家隔壁有个无照经营家俱厂,电锯噪音天那水油漆味污染严重,我投诉环保,环保也来查过,责令其另行择址油漆喷漆,但这家家私厂胆大,照做不改,我继续投,环保又来查,后来给我的回复是,他们只有权利不发环保审批给它,没权利查处它,要工商局的才有权利关他的门,但工商局的人根本不理,投过好多次也没用,说噪音臭味投环保,我说它无照经营,他们也不理,到底应该怎么投?

这是因为这种无照经营的情况环保部门比较难处理,环保部门没有没收经营设备这类的强制手段,所以只能进行行政处罚。
由于没有工商营业执照,如果要处罚的话只能处罚自然人,对方不配合的话是很难认定具体应该处罚哪个人的,处罚难度比较大。
一般这种情况应该是工商部门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处理,或者由当地政府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合执法予以取缔。
当然如果你坚持继续投诉并要求书面答复并准备行政诉讼追究责任的话,两个部门都是必须按规定查处的,只是难度大而已并不是不能处理。

没有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环保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停止生产,这是有明文规定的。至于无证经营属于工商部门处理的范畴,环保部门在接到投诉之后,可以将案卷移交工商部门处理,这在案卷移送相关制度里面已经有明确规定。